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须降低融资成本
发布时间:2014-01-10 点击率:2274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降低小贷公司的融资成本,最重要的就是需要先降低成本中占大头的不合理税收。先不说对服务于中小微各企业的金融机构需要优惠政策的扶持,即使是从公平竞争的角度来看,按照一视同仁的公平税收的规则,也需要对小贷公司的税收方式进行必要的调整,即按照一般银行的征税规则,考虑其资本金的利息成本,合理确定其纳税基数。
近年来,小贷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它们有效地填补了银行所不能覆盖的供求缺口,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有力的融资支持。
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关键在于降低融资成本,才能使这些小企业获得低成本的资金,因而降低它们投资和创业的门槛,有效地释放大量潜在的有效需求。中小企业的大多数都是本小利薄的,即使有些有潜力的企业,在初创阶段也是不起眼的。只要融资率超过企业的预期利润率,也就是说,融资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会阻挡一大批小企业的进入。
为了有效地促进大量小企业的创业、发展和成长,降低融资成本是一个关键。然而,难题正在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恰恰是很高的,其原因众所周知。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难题?放开金融市场,促进更多的金融供给主体出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难题。小贷公司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小贷公司能否降低融资成本呢?即使是大量的小贷公司出现,他们是否能够通过增加融资供给来解决这个问题呢?因此,我们有必要来考察一下小贷公司的成本结构。
福建某小贷公司案例:2010年1月成立,注册3个亿,2012年增资到6.3亿元,其在福建是同类公司中经营规模和注册最大的,也是中国小贷公司常务理事单位。成立几年下来,累计上缴税收7000万元,2012年就3000多万元。税负是5%的营业税,加上教育费附加等一个点,最大头的是所得税。与一般工业企业不同,这类企业的资本金进来时没有什么可抵扣的,都是纳税基数,无法列支成本,实际成本只包括人员工资、房子租金、广告之类,这些最多1000多万元。企业所得税25%,负担很重。分红后还要再扣20%的个人所得税,双重扣税。
通过调研了解到,在融资成本中,该公司最大的成本是税收,达到3000多万元,其他成本1500万元,其中广告不到100万元,房租水电等费用30万元左右,总成本4500万元,一年累计贷款20多亿元。贷款平均利率1.8%-1.9%。算下来总收益扣除税收和人工成本后所剩无几。所幸有国开行的配套资金补贴,才使股东能得到超过10%的回报率,否则难以为继。
由此可知,在小贷公司的总成本中,税收就占了约2/3,这也是小贷公司融资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除了上述案例,据我们在各地的调查所知,几乎所有的小贷公司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只不过程度有所不同。
山西的晋源泰公司:全部收入扣除人工费、折旧费、租房费、管理费等成本,纯利润率是10%左右。晋中市政府在政策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扶持,对小贷公司营业税5.5%和所得税25%-33%进行减免,出台了相应文件,免二减三,即前两年全免(先征后返),主要是市县两级这块给予返还。后三年减半征收,因为是四级税收,国家和省级的无法返还,市县的可返还。晋中市政府的这个政策是在地方权限范围内实行,是参照了农信社的税收减免政策做的。
据了解,山西晋中的小贷公司实际只有两年免税的优惠,两年过去了,现在是一点税没减,政府虽然出台了文件,但税务部门就不执行。
内蒙古小贷公司反映:国家给了国有银行做金融业务的资格,但这些银行把三农、中小企业、县域经济等东西都做丢了。相反,市场需要的这部分需求,国家反而给设定了很多限制,社会经济尤其是底层的发展肯定会受到抑制。
据鄂尔多斯小贷公司反映,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完全依靠资本金来盈利,如果没有其他的资金来源,最后的利润率相对民间的或地下的机构来说就低得多。地下金融不纳税,利润率很高,近三四年的平均年利润率为30%-40%。这种情形对于正规的小贷公司来说是不公平的,他们既无正规银行的政策优惠,也无地下金融的灵活机动与逃税可能,而是处在两者的夹缝之间,其发展空间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如果弄得不好,不给他们较大的生存空间,他们可能会走向“地下”之路。小贷公司难以得到正规银行的金融支持,资金来源受到影响,在市场上也很难与其他非正规金融机构取得竞争优势。
小贷公司推出的背景就是由于金融机构对于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的服务严重落后,因而才会有大量的民间金融出来补充,这种存在是合理的。现在是民间的个人把资本拿出来,去解决一个社会效益问题,其发挥的社会效应很有正面意义。因此,对于这种具有社会正效益的行为,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来积极鼓励。在这样的情形下,内蒙古出了个文件,对小贷公司的所得税中的地方税40%可免,但中央税不免。在这样的减税基础上,鄂尔多斯当地的小贷公司的平均投资收益率一般不超过10%,这是扣除了营业税、所得税、运营成本等之后的纯利润率。
由上述几个不同地方的小贷公司的调研可知,福建依靠国家开发银行的补贴,陕西和内蒙古依靠政府税收减免,才能使收益率达到10%左右。由此可见,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存在很大问题,其中最大的障碍就是税负太重,导致成本难以降低,为了生存它们不得不依靠补贴或税收减免,而无法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金融机构。
如若小贷公司的融资成本能有所降低,利率也可能会相应降低,那么这会增加许多融资的有效需求,有效地促进企业发展和创业。但是如果小贷公司的融资成本中占2/3的税收是不变的,那么,即使随着贷款供给量的增加,相应的税收成本的增加总是占大头,这样融资成本就不可能有所降低。
与银行相比,一般银行的所得税基是存贷利差收益,而小贷公司不存在存款,实际上是以资本金作为存款,但在运作中并不考虑其资本金的利息成本,并不对其进行抵扣后再征税。这样,小贷公司的税负就大大高于一般银行,同时导致小贷公司的融资成本很难降低。
因此,降低小贷公司的融资成本,最重要的就是需要先降低成本中占大头的不合理税收。先不说对服务于中小微各企业的金融机构需要优惠政策的扶持,即使是从公平竞争的角度来看,按照一视同仁的公平税收的规则,也需要对小贷公司的税收方式进行必要的调整,即按照一般银行的征税规则,考虑其资本金的利息成本,合理确定其纳税基数。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小贷公司的融资成本才有可能降低,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才能有效增加,刺激经济增长的有效需求也才能得到大量释放。
政策建议:参照银行的征税方式,对小贷公司投入的资本金按照存款的标准,扣除其利息成本之后,再行征税。首先要让各类金融机构具有同样的竞争起点和相同的标准规范,才能实现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而不可采取厚此薄彼的歧视政策。其次,考虑到积极的社会效益,对那些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机构给与各种鼓励政策的支持。最后,在适当的时机,可以把有一定资质的小贷公司转型为社区银行或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只是作为特定时期金融机构的一种补充性的过渡产物。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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