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业风险几何 监管“锁定”准入、资金、合格投资人
发布时间:2014-06-24 点击率:2642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摘要:在探讨监管之前,讨论p2p借贷服务行业存在哪些风险,显得尤为必要。根据《白皮书》的分析,p2p行业可能存在八大风险。
p2p借贷服务平台,伴随着行业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行业监管也被提上日程。
“不能完全把现在的管理理念和规则简单搬到网上去。网上、网下的监管规则可以统一,但不能把对传统金融的管理方式简单搬到网上。”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徐诺金在6月19日《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4》(下称《白皮书》)发布会上表示。
行业风险几何
在探讨监管之前,讨论p2p借贷服务行业存在哪些风险,显得尤为必要。根据《白皮书》的分析,p2p行业可能存在八大风险。
首先就是非法集资的风险。近年来兴起的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往往与“非法集资”一词有着较为紧密的关联,如p2p、众筹等模式,往往以“非法集资”来划定经营底线。
不过,去年以来密集发生跑路事件的p2p平台中,涉嫌非法集资的并不占少数。根据银监会相关人士的介绍,截至2014年4月下旬,p2p行业发现非法集资的已经有几十家,最大的单笔金额有五六个亿。
《白皮书》认为, p2p借贷平台可以通过规范资金池、避免阴阳合同、不进行自融等方面加强,避免非法集资嫌疑。
行业第二大风险在于信贷技术风险。“我国的小额信贷业务本身开展得并不充分,技术和人才储备有限,加上征信数据缺失、诚信环境不佳,对p2p借贷平台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造成较大的压力。”《白皮书》称,一些平台无小额信贷业务经营经验,仓促上线、盲目扩张等也带来较高的信贷技术风险。
第三方面则是无序竞争风险,由于去年以来p2p借贷平台数量急速增加,这会导致平台的目标客户重叠。其中风险主要体现在重复借贷和恶意竞价上。
第四方面则是管理风险,一些不合格的借款人通过专业人士包装称自己为“合格”借款人,容易引发“骗贷”风险,这就要求p2p平台加强内部管理。据《白皮书》介绍,目前一些平台正在尝试通过行业组织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机制,互相共享有“行为不端”前科的p2p借贷从业人员。
随着p2p平台数量的增加,不同的模式也在不断出现,其中一项就是和金融机构合作。在零壹财经看来,行业第五大风险正是与机构合作的风险,例如与小贷公司合作的p2p借贷平台,可能会存在借款质量、担保资质、变相杠杆、跨地域经营等风险。
三大方面监管设定
面对p2p行业的风险点,监管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在上述会议上,来自监管层、行业从业者,包括专家等对行业准入门槛、资金安全以及合格投资者的监管提出建议。
“第一个层面,现有法下对金融犯罪的最低底线的限制界定,应该构成对p2p网站平台监管的上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称,在这个界限下,金融监管者要把握的只是两个因素:一个因素是不出现系统性风险;另一个因素是对所谓的投资者进行合理保护。
人人贷联合创始人杨一夫表示,监管重点应该是三点,第一点应该有一个准入门槛,它的意义是杜绝欺诈;第二个层面是关于资金的监管;第三个层面则是投资者的教育。
“股东的门槛直接决定了p2p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还有它的风控和管理能力。”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才华称。
“目前p2p借贷服务行业里出现的最直接的风险就是虚构交易及资金挪用,还有就是所谓的自融,相当于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集资。”杨一夫表示,对于资金的监管,监管层至少要把进和出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卡住,这就能很好地避免非法挪用资金的可能性。
此外就是投资人的权益保护问题,其中涉及到的除了平台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和增加透明度之外,“合格投资人”这一概念也被提出。
黄才华表示,从业界而言,一直探讨建立合格的投资人制度:什么样的投资人能够进入市场,能够参与p2p的投资,是否具备风险识别的能力,同时也要思考,如果设立这样一个制度是否会损害不合格投资人的投资机会。在杨一夫看来,这应该是对投资人进行教育,是一种概念而不是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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