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文鼓励民资进入金融、市政领域
发布时间:2014-05-09 点击率:2381
来源:一财网
摘要:要推动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探索设立民营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未来广东将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到金融、市政等各个领域。
广东省政府网站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广东将进一步放开社会发展领域准入限制,清理各种歧视性规定,在投资核准、股权比例、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
《意见》提出,加快实行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竞争性配置,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平等进入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抓紧研究制订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具体办法,法律、法规对股权比例未作限制的,允许民营资本控股。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服务企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业中的比重,在编制社会发展领域专项建设规划、统筹布局资源配置时,给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留出空间。
在金融业方面,《意见》提出,要推动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探索设立民营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今年3月,全国首批5个民营银行试点方案公布,试点采取共同发起人制度,每个试点银行至少有2个发起人。这其中,广东也得到一个试点名额,这家民营银行由腾讯、百业源共同发起,落户深圳前海。
“企业到了一定程度,参与金融是必然的。”广东一家大型民企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要让民资能够进入到这些领域,关键还是要加大改革的力度。现在从国家到地方,打破‘玻璃门’、‘弹簧门’说了很多,但要落到实处,还是要加大改革力度,破除部门的利益格局。而改革的过程中,要触发到很多固化的利益。
广州市民营企业商会副会长丘育华告诉本报,政府对所有企业应该一视同仁,政府鼓励民资进入这些领域的初衷很好,但更关键的还是要落实到实处,要制定处明确的细则,让民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金融业为例,注册登记在工商部门,但金融办、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设置门槛与工商如何衔接?“所以关键还是要细则要出示,把前置条件明晰,才能让民资进入。”
为了促进服务业的发展,《意见》还出台了一系列财税和电价等相关政策配套。其中在电价方面,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服务业用水(特种用水除外)、用气(公用性质用气除外)与一般工业同网同价政策的执行时间表。争取国家尽快批准我省工商业用电同网同价政策。
在土地资源趋紧的情况下,广东还将逐步增加服务业建设用地比重,在符合土地管理政策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前提下,保障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土地供应。鼓励各级政府将实施城乡规划和旧城改造中收购储备的存量土地,优先用于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服务、旅游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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