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案定罪骗贷 24家中小企业主无奈买单
发布时间:2014-02-18 点击率:2245
来源:中国经营报
广州九成融资性担保公司歇业担保业转型求生
开庭近一年、几乎摧毁了整个担保业的华鼎创富案有了新进展。
1月27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越秀区法院”)宣判了24家涉事的中小企业主犯“骗取贷款罪”,并判处罚金。据悉,其余涉案企业的判决将延后至春节后。截至《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稿前,目前其余涉案企业尚未收到判决书。
而另一个关键方担保公司案件——2012年5月开庭审理的华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华鼎”)和广东创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创富”)两家公司涉嫌骗贷21亿元案件,尚未判决。
从目前判决结果看,华鼎创富案可能最终将由中小企业主买单。目前记者了解到,涉事企业和个人不服判决,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2012年1月华鼎案发后,检方提及涉案企业或个人多达310个,2013年3月开始检方陆续起诉了其中情节轻严重的62家企业,此次对24家企业的判决为第一批,极具标杆意义。
而担保业集体受华鼎案重创之后,转型已经开始。
24家涉事企业和个人已经提交了上诉状
赶在农历春节到来之前的1月29日,陈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包括其他二十家企业也已经提交了上诉状。”
临近马年春节,腊月27日(1月27日),陈平(化名)突然接到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上清楚写着:“被告人××犯骗取贷款罪,判处罚金十二万六千元。”至此,对陈平来说,煎熬的日子开始了。
“法院在腊月27日判决,上诉期只有10天,最迟是正月初八要提起上诉。”陈平告诉记者,法官明确表示最后上诉期限就是正月初八,不是按10个工作日算。
于是,赶在农历春节到来之前的1月29日,陈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包括其他二十多家企业也已经提交了上诉状。”
这两年来,陈平们的日子并不好过。
一切源于2012年初曝光的华鼎创富案。以陈平为例,2010年12月,陈平以个人的名义,由华鼎公司担保,向工行申请贷款300万元。获得贷款后,陈平将其中130万元交由华鼎公司控制的某贸易公司使用,陈平收取每年约12%的资金增值收益(注:包括约8%的贷款利息),陈平的实际收益大约为4%。
其后在2011年3月,由华鼎公司担保,陈平又向农行申请贷款500万元,得款后全部金额都由华鼎公司控制的某贸易公司使用,陈平收取资金增值收益。
直到2012年1月,华鼎公司资金链断裂,不能再支付给陈平资金增值收益,也无法偿还使用的银行贷款。此后,陈平的噩梦开始了,银行追着陈平还债。而陈平只愿还自己使用的资金,不愿代华鼎担保偿还挪用的资金。
卷入华鼎创富案件的企业或个人多达310家,随后一系列风险逐渐暴露:中小企业通过华鼎办理了担保贷款;部分企业从银行拿到贷款后并未专款专用,而是拿出部分或全部交给华鼎关联的企业“理财”;经济下行,与华鼎关联的这些企业投资理财失败;2011年银行收缩放贷后,华鼎资金链断裂;企业不愿为华鼎买单还贷;银行出现不良贷款。
这次危机在监管部门、银行、担保机构、企业之间掀起了一场巨大的信用风波,挑战了银行对民营担保机构的底限。此后,银行纷纷收缩、停止与当地担保公司的合作,全国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绝大部分陷入“断粮”的境地。以广州为例,93家融资性担保机构,目前尚能正常营业的不到十分之一。
中小企业主买单
“主动认倒霉总比被动好。主动还有的协商,银行还款还可打个折扣,把还款时间拖长点。”
记者获悉,越秀区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上认为,陈平伙同华鼎公司骗取银行贷款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裁定陈平为“骗取贷款罪”,并处以罚款。
这意味着,在华鼎、创富两家公司已倒闭情况下,骗贷款将由这些中小企业主买单。
而越秀区法院对在骗贷中起主要作用的华鼎、创富及其高管的最后判决成为本案的关键。迟迟未决的华鼎创富案让整个担保行业陷入了危机中,银行一直不愿给民营担保公司放贷。
华鼎担保的做法在担保行业并不少见。这种操作方法是一个行业里人尽皆知的公开秘密。
2006年华鼎公司创立后,因收取较高保证金曾在业内引起诸多争议。尽管原则上不准担保公司向企业收取贷款保证金,然而在具体执行中却并不现实,原因是担保业先天不足,民营担保公司获得的担保费一般只有贷款额的3%~5%,而一旦出现不良贷款,却要承担100%的代偿。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还要求担保公司必须在银行的账户上存入占担保贷款额度10%~20%的保证金,这对利润微薄的担保公司来说,是一个不现实的规定。
于是担保行业中出现相应变通。根据广东担保协会2011年规定,担保机构可以收取客户占贷款的比例不超过20%的保证金。
早期华鼎公司收取达到30%的保证金,超过担保协会和合作银行的规定,已涉嫌违规,但真正的问题是原本还算较小的违规问题到后期不断放大,直到华鼎把客户的贷款70%~100%收为己用。从收保证金起步到套取银行资金的骗贷,华鼎走向了无法回法回头的深渊。
这种操作方式早已是公开的行业秘密。据悉,担保协会也曾多次找过华鼎、创富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谈话,当时负责监管的广东省中小企业局也接到了反映,然而,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无从监管,所以华鼎继续着这种打擦边球的营业方式。
一位涉及华鼎案的企业老板李微(化名)告诉记者,银行、担保公司和企业都知道担保公司这样操作有问题,但这种操作模式仍然进行着,三方都有错。但现在担保公司倒了,银行有后台,最终银行追企业要款,倒霉的还是中小企业。
在现实面前,李微和大多数涉案企业主一样,最终选择了“转贷”。所谓“转贷”,是指原本企业是通过担保公司的担保从银行贷款,现在银行同意给企业续贷,但要求重签协议,把原来合同中的担保公司去掉,改为由企业以抵押物直接从银行借钱。这样处理后,担保公司就不再在贷款中起作用,而担保公司截留企业的贷款,也由企业来还。
“主动认倒霉总比被动好。主动还有的协商,银行还款还可打个折扣,把还款时间拖长点。”李微说。
根据检察院起诉书,共有310家企业或个人涉及华鼎和创富担保的骗贷案,转到法院提起诉讼的有71家,据了解最终起诉的只有62家企业或个人。有涉案人士表示,其余的200多家企业和个人做了转贷或还款,或涉案金额较小,因而免于刑事起诉。
担保业转型
“大家都在转行,有的转为网络金融做担保;有的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做私募,把募集资金做短融。”
判决指向企业“骗贷”,并不让人意外。
此前华鼎创富涉案企业组织的“自救会”提出的目标是“谁用款谁还”,但是经侦找各家涉案中小企业谈话,金融办也做了协调工作。许多企业主意识到政府的态度:不能指望政府承担债务,担保公司出事了,企业得还银行的贷款。
而担保业内早有共识。一位广州的业内资深人士说,此前,广州、佛山、东莞有多家担保公司像华鼎一样套取银行资金。
“这两年处理了一部分类似华鼎的担保机构,未来企业和担保公司会更谨慎,不敢再这样玩。”上述资深人士表示,“但这个行业未来会怎么变化,现在看不出来。”
华鼎创富案发后,让全国的融资性担保业务集体受创,不管正规经营还是打擦边球球的担保机构都倒下一大片。以广州为例,九成融资性担保公司歇业。
事实上,担保行业的盈利模式从根本上出了问题,业内一般认为,与银行的合作上,担保行业资金放大倍数到3倍才能保本,5倍才能盈利。数据显示,即使在华鼎创富案发前担保业爆发式增长的2011年,广东融资性担保行业平均放大倍数也只有1.74。2011年银担行业净利润只有15亿元,平均资本利润率为2.7%,资产利润率为2.1%,均处于较低水平。在这种低水平的赢利下,一年里只要有一两单担保业务出坏账,担保公司的利润就丧失殚尽。
“大家正在转行,有的转为网络金融做担保;有的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做私募,把募集资金做短融,如过桥贷款,或放入银行,让银行放大杠杆给相关项目做贷款。”上述资深人士介绍,“如果今年担保的管理办法能出台,并且政府能引导银行不卡死担保公司的融资,融资性担保这个行业就还有希望。”
资料链接
案件争执焦点
检方
陈奕标控制的华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广东创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被检方起诉共计骗贷21亿元。检方指控中小企业虚构贷款用途,由华鼎公司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得款后,将其中部分或全部交由华鼎公司控制的贸易公司使用,从中收取资金增值收益。
vs
被告企业
企业辩称,申请贷款时有真实资金需求,并向华鼎公司提交了真实的申请材料,银行放贷后华鼎公司截留贷款,其被迫签订增值合同,银行对此明知,但是基于华鼎公司的担保才放贷,其无骗取贷款的主观故意。
法院的判决:被告人犯骗取贷款罪
1.资金增值服务合同先于借款合同所签,被告人在借款前已与华鼎公司达成骗取银行贷款用于资金增值的合意,此后才以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虚假借款用途向银行申请借款;
2.被告人在空白材料上签字盖章,并配合华鼎公司制作虚假资产负债表,上述行为明显具有欺骗性质;
3.贷款银行按被告人、公司的指示将贷款资金从公司的银行账户中划出,没有被告人、公司的配合,华鼎公司不可能单方面“截留”贷款;
4.若华鼎公司“截留”贷款的行为违背被告人、公司的意志,则被告人、公司直至案发未向银行汇报,未向公安机关报警的行为表现,明显不符合常理。
金融界
2013年末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
2月13日,银监会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5921亿元,第四季度末不良贷款率升至1%,比第三季度增加0.03个百分点,创年内高点。2013年下半年以来银行不良贷款率就出现上升趋势,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不良贷款率均为0.96%,第三季度不良贷款率微升至0.97%。除了外资银行外,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和农商行不良贷款率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点评:尽管银行贷款总体上风险可控,但在经济景气下行趋势下,产能过剩制造企业债务面临较大风险敞口、部分地区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危机等多重因素令银行业不良贷款额有所增加。
央行规范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市
近日央行金融市场司首次下发《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但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也可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此外还规定,管理人的自营债券账户与理财产品债券账户之间,以及同一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
点评:这是央行金融市场司首次发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条件,业内人士认为,此通知主要在于放开银行理财产品做乙类户,直接参与交易,杜绝银行自有账户与理财账户之间的关联交易。
招行重启p2p投融资平台
2月13日,在暂停3个多月后,招行“小企业e家”投融资平台重启。首只产品发行规模772万元,投资期限为179天,投资人预期投资收益率达到7.2%。在业务运作模式中,为最大限度保障投资人权益,招行对融资人及融资项目均以银行自身发放融资的标准开展线下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对融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目前在小企业e家平台注册的企业用户超过30万。
点评:作为银行业p2p首单,去年9月招行推出的p2p平台被质疑通过“银行兑付凭证涉及平台担保”而遭到“叫停”,今年新项目发行时招行表示不对融资项目、融资人归还资金本息承担担保或保证责任。
渣打中国将进行业务重组
近日有报道称,渣打中国的核心业务部门正在进行重组,盈利能力最好的中小企业部门将被拆分,同时可能会取消私人银行部门,虽然目前渣打中国内部还没有公布具体的架构调整方案,但是不少人员已经陆续被约谈。今年1月渣打银行曾宣布,为精简地域性架构从而达到激活新业务增长动力的目的,从今年4月1日起将合并个人银行和企业银行部,按照三类不同的客户群体重新进行内部划分。
点评:尽管中国区业务调整还没有更多可披露信息,但可以确定的是渣打中国与渣打全球调整紧密相关,未来将基于渣打银行全球性的调整战略进行架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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