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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备案新规!单个投资人同一平台出借或不得超20万
发布时间:2019-04-09 点击率:1623
来源:第一网贷综合
业内人士分析,这一要求,或将扼住平台大规模发展的咽喉。
日前,据媒体报道,p2p网贷备案有了重大突破,将于近期实质性重启。4月4日早间,人民日报又发表题为《今年将有力有序化解网贷存量风险》的报道: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要求,要稳妥有序推进分类处置,引导机构转型或良性退出;严格标准,稳步推进备案准备工作;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平台。进一步证实了这一消息。
会议强调,凡是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必须设置准入门槛,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实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对合规检查基本合格的机构,在坚持信息中介定位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合规审慎经营能力,结合本地情况逐步探索推动备案工作。
早前就有分析人士表示,最终或将出台全国性的备案细则。根据媒体报道的信息,此次备案要求不同于以往,侧重于备案后的常态监管,首次提出了风险准备金、风险补偿金、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据报道,关于网贷备案,监管此次提了两个时间节点:2019年下半年,部分发达省市启动试点备案,少量p2p网贷于年末走完备案流程;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p2p网贷备案登记工作。
此外,还提出了区域经营限制与资金实力要求。将p2p网贷分为全国经营和省级经营两类,全国性平台,仍像现在这样,借助互联网渠道面向全国用户;区域性平台,只能为省内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撮合服务——互联网的跨区域特征被掐断。在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上,区域性的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全国性的不低于5亿元,并且在发布通知之后6个月内实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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