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呆账核销新政:500万以下个人经营贷自主核销
发布时间:2014-01-23 点击率:219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摘要:财政部印发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大幅放宽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的自主空间。
余额逼近6000亿元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将迎来呆账核销的新政。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下称《核销办法》),大幅放宽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的自主空间。
知情人士透露,在1月初召开的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评价此文件时称其放宽了核销条件,简化了核销程序,完善了呆账核销与责任追究机制。“这是个很好的文件,要仔细研究、认真落实,确保用好用足相关政策。”
根据规定,各地财政部门还将加强对同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的监督和管理:对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呆账核销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年累计检查覆盖面原则上不低于金融企业当年核销呆账金额的20%。
额度、期限双放宽
“这是对商业银行这些年来整个治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逐步提升的一种认可。”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樊志刚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银行也一直都在呼吁,希望获得更多的不良贷款自主核销权。
例如,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就曾多次呼吁,允许银行对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不良贷款快速核销。
在董文标看来,银监会鼓励银行成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并独立核算,但受限于呆账核销政策,难以实现呆账“应核尽核”的要求,造成了“低盈利、高拨备、高不良”的现象,对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相关财务指标和对外信息披露有很大影响。
此次《核销办法》的下发,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董文标们”的强烈诉求。新的《核销办法》在追索期限和贷款额度两个维度,大幅放宽了标准,使得银行可以一展拳脚。
例如,《核销办法》规定的呆账认定标准上,“对于单户贷款余额在50万元及以下(农信社、村镇银行为5万元及以下)的对公贷款,经追索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可视为呆账。而此前的规定要求,追索2年以上。
在额度上,《核销办法》规定:“金融企业对单户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经追索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中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可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自主核销。”而此前的规定要求,这一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下。
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相当部分集中在500万元~1000万元之间。新的《核销办法》在额度上作出上述规定,政策导向已不言而喻: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核销办法》还提出:“金融企业对单户贷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经追索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个人经营贷款,可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自主核销。”
这被认为给银行开展小微金融业务排除了后顾之忧。原因在于,小微业务风险大,不良率高于大企业贷款,对呆账核销的愿望更为迫切。而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业务,多以个人经营贷款形式发放,走零售审批通道。而新规则赋予了银行500万元以下个人经营贷款的呆账核销自主权。以民生银行为例,该行零售业务部人士透露,民生银行的小微贷款主要是自然人贷款,即贷款主体主要是小企业主。
庞大的核销需求
财政部还强调,呆账核销应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并经审核审批、对外保密和账销案存的基本原则。
江苏省财政厅在转发上述文件时也称,各有关金融企业要高度重视呆账核销管理工作,并按《核销办法》要求,抓紧制定呆账核销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呆账责任认定和追究以及呆账核销责任追究等相关管理制度。
在经历了多个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上升之后,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核销自主空间的渴望更为强烈。中信银行在2013年12月就公告称,董事会同意2013年度不良资产损失核销额度增加32亿元。
而从监管层的角度看,严控不良贷款亦是工作重点。尚福林就在今年初称,探索市场化处置方式,加大核销力度,避免不良资产累积和放大风险。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三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到5636亿元,较年初增加707亿元;不良贷款率达到0.97%,较二季度末上升0.01个百分点,连续七个季度呈上升趋势。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三季度末,拨备覆盖率则已高达287%。
遇到核销,银行主要从以前提取的拨备里来冲销。也即是说,一般情况下,加大核销力度,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都将下降。
樊志刚还称,不良贷款已经存在,如果不核销,长期来讲就像毒瘤一样。而核销实际就是一个微型的财务调整,使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更加健康,得以轻装上阵。
上一主题:央行与银监会打架:国务院出手治理影子银行
下一主题:银保监会加大农业现代化金融支持力度 “十三五”期间涉农信贷实现连续五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