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业:首单小微贷款abs 发行, 不良资产证券化持续推进
发布时间:2016-07-19 点击率:1715
来源:公众账号:油气投资调查
2016年6月21日晚,中国债券交易网发布信息显示,将发起第二笔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和萃二期”,这是继5月26日中行和招行发行不良abs之后的继续推进。
1、发行规模稍有扩大。
此次发行总规模为4.7亿元,相比“中誉一期”的3亿元和“和萃一期”2.33亿元,规模有一定增加,但量级不变,与全年500亿的试点规模相比还有很大的空间,预计后续将会有其他试点更大规模的发行。
2、入池资产首次为小微贷款(个人经营贷款)。
本次发行的资产池中原始债权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1193笔不良小微贷款债权,区别于“中誉一期”的对公贷款和“和萃一期”的信用卡贷款,扩大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池种类。招商银行2015年的小微贷款余额为3089.73亿,不良率为1.54%,较上年末上升0.46%个百分点。相比较而言,此次发行规模占比极小,对全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影响有限,更多意义产品的创新试点。
3、折扣率高于前两期试点
本次发行的折扣率为40.7%,与“中誉一期”的24%和“和萃一期”的11.1%相比有很大的提升,主要源于资产质量相对较好,抵押率充足。从五级分类看,资产池中93.72%的贷款为次级类,资产质量相对较好,而在担保方式上95.81%的贷款有住宅或商铺抵押担保。预计的现金流回收比例较高,为53%。此次资产池的实际处置机构包括招商银行零售信贷部自催团队以及选聘的外包催收机构,以前者为主。而基于历史经验,过去五年中,招商银行在各时间段的回收率均有较大提升,2015年12个月(含)内的回收率达到10.21%,回收率是2014年的将近4倍。基于此,资产包的预计回收比例和折扣率相对较高。
4、市场展望
通过对比现有三期不良abs的产品要素,整体看,和萃二期保持前两期试点的基本要素特征,除继承了劣后级为优先级内部增信,设置流动性储备账户,相关“违约事件”的信用触发机制,以及第三方流动性支持机构机制提供外部增信外,主要突破为入池资产种类首次为小微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对试点的推行来看有着积极的意义。
继56号文和82号文之后,监管部门继续规范不良资产出表,监管套 利的空间越来越小,而对资产证券化的试点推进也极为鼓励,监管的有堵有疏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保驾护航。
不良资产证券化在本质上能够做到资产和风险的完全出表,银行出于改善资本计提、不良率和拨备等监管指标,以及自身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对此类方式处置不良有较强的动力。但相较于清收、和转让给amc等途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相对繁琐,涉及的信息披露要求更高,而试点阶段的回收率普遍不高,规模难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张。
从不良abs的合格投资者看,基于不良资产本身现金流回收不确定性较大的特点,普通机构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性太大,劣后级的投资者范围局限在银行自身及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使得风险难以更加有效的分散。
我们认为,考虑到不良资产证券化自身的特点,其在整个资产证券化的市场中,其并非主要角色。未来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继续扩容,核心在于形成定价的市场化机制,以及交易费率的下降,随着试点的逐步推进,会成为不良资产处置的一条可供选择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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