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行业深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5-12 点击率:2114
存在即是合理,预期差铸就小贷投资价值
源自:招商证券
金融组:郑积沙、许荣聪、邹恒超、马鲲鹏
本报告对小额贷款行业进行了梳理,通过对行业合理性、发展的三个阶段、五种主要盈利模式和催化剂进行深入分析,认为小贷行业未来的市场空间不可估量。
报告摘要:
小贷是合理且必须存在的行业。小贷主要为正常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在流动性短缺时提供紧急临时借款。行业经历了非政府组织开展小额信贷项目、农村信用合作社推广小额贷款和商业性小贷公司正式起航三个阶段,发展过程中具有扶持三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民间借贷阳光化和刺激地区经济的发展的社会和经济属性,我国小额贷款正在履行着普惠金融的职责。
经营规制限制小贷行业的发展。2008年的《指导意见》规定了小贷公司的身份排除在金融机构以外、经营业务仅为发放小额贷款、资金来源单一和杠杆倍数上限1.5。规制导致行业的放贷规模无法发展、风控和业务灵活反应的冲突和过重赋税,极大限制了行业的发展。
行业自身的创新探索。在发展进程中,小贷公司和监管机构围绕行业发展问题及瓶颈持续进行着积极探索:努力确认小贷金融机构的身份、各地区多元资本补充扩大放贷能力、利用海外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私募债、资产管理计划和同业拆借中心的建立来进一步拓宽小贷公司资金的来源、搭上互联网时代的列车,将互联网运用于小额贷款。积极探索使小贷行业发生着天翻地覆的革命,实现小贷行业的自我飞跃。
行业处于快速扩张的起步阶段。在当前经济转型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业”的背景下,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三农”问题,早已成为一种鲜明的政策导向。小贷行业金融机构的确立、杠杆的放开、业务的多元化和大数据系统平台的建立都将催化着行业爆发式发展,万亿市场空间指日可待。a股市场目前缺乏纯正的小贷公司标的,但是目前诸多金融转型标的均瞄准小贷行业打算分一杯羹。行业整体现处于快速扩张的起步阶段,加上社会赋予的“有色眼镜”,带来了不可小觑的预期差和投资价值,强烈推荐。
熊猫金控:通过建立全方位联动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平台,2015年熊猫小贷共发放贷款1.48亿元。目前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20亿资金增资熊猫小贷,进一步发展网络小贷业务,强烈推荐。
新力金融:公司打造以小额贷款为主,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典当、p2p网贷等为支撑的立体业务类金融平台。09-14年德善小贷总计发放贷款规模达31.5亿元。公司全面的类金融业务,相互促进发展,且各业务市场空间潜力巨大,强烈推荐。
大连友谊:公司收购金融资产囊括小贷、担保、授信、征信、互联网金融五大业务板块,形成完整业务产业链,有助于公司打造区域性金控平台,强烈推荐。
风险提示:行业政策低于预期,经济下滑导致小额贷款行业信贷风险超预期
报告正文:
核心观点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是为正常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在流动性短缺时提供紧急临时借款,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广大的中小微企业、农、工、商个体经营户,而这些对象不在大型商业银行的优先客户名单中,但这些公司却是提供就业的主力军。小贷公司正好弥补这一金融领域的融资缺陷,行业的存在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我国的小贷公司很现实地在履行着普惠金融的基本功能。小贷行业具有很大的社会价值,有利于推动国家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和推动国家“三农”问题的顺利解决,具有合理的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其中的龙头公司或高成长性公司也必然能够取得很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我们对小额贷款行业的研究思路和核心观点如下:
· 经营规制限制小贷行业发展。小贷行业是不吸收存款、只能经营小额贷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本、捐赠资金和来自不超过两个商业银行的融入资金,杠杆倍数上限为1.5。由于资金来源的单一和身份不确定性导致的不公平和税负过重,限制了行业的高速发展。根据人行统计,到2015年底,全国共成立小贷公司8910家,从业人员11.7万人,实收资本8459.3亿元,贷款余额9411.5亿元,虽有各种经营限制,但民间融资规模和行业体量目前也已不可小视。
· 行业自身的创新探索。行业发展进程中,小贷公司和监管机构围绕行业发展问题及瓶颈持续进行着积极探索。随着小贷公司金融机构身份的逐步确立,其市场地位和社会地位将能够进一步提升;利用海外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私募债、资产管理计划和同业拆借中心的建立来进一步拓宽小贷公司资金的来源,而不仅仅依靠银行的融资,增加公司的放贷能力和抵御不良贷款带来的风险;搭上互联网时代的列车,将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运用于小额贷款,实现高效率的小贷放款和高回收率的小额贷款将使行业发生天翻地覆的革命。
· 行业处于快速扩张的起步阶段。在当前经济转型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业”的背景下,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三农”问题,早已成为一种鲜明的政策导向。小贷行业金融机构的最后确立可以减轻公司的税负;杠杆的放开大大增加融资渠道;业务的多元化增厚企业的利润;大数据的运用使公司快速灵活的进行业务和建立有效的风控系统。基于前述催化剂的进一步刺激,行业的市场空间可达到34944.28亿元的巨大规模。我们认为行业目前处于快速扩张的起步阶段,尤其全社会对行业仍带有一定的“有色眼镜”,二级市场对行业也存在一定的预期差的情况下,行业也具备了配置和布局的基础,强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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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贷行业概述
1、小贷行业和小贷公司的界定
按照央行试点方案的定义,单笔贷款金额在放贷机构注册本金5%以下的为小额贷款。国内现行政策对小贷公司的定义则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小贷公司主要是为正常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在流动性短缺时提供紧急临时借款。
2、小贷公司存在的合理性依据
小额贷款行业和公司有其存在的客观性和必然性。我国银行、信托、租赁等行业主要面向政府、大中型企业进行融资活动,广大的中小微企业、农、工、商个体经营户均不在或并非上述行业的优先客户名单中。而小贷行业的存在,正是为上述公司方便、灵活、快捷地提供融资。我国的小贷公司很现实地在履行着普惠金融的基本功能。小贷行业是一个具有很大社会价值的行业,具有合理的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其中的龙头公司或高成长性公司也必然能够取得很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社会属性
小贷公司为扶持三农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小贷公司在2005年试点之初,肩负的历史使命就是“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推进小企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见,政府的目的是:培育小贷公司成为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商业化手段缓解农村扶贫压力;另一方面是引导小贷公司作为新型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手段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动中小企业平稳快速发展。全国小贷公司2011年末贷款余额为3915亿元,新增贷款1940亿元,其中约4成用于发放三农贷款。小贷公司支持三农、减少农村贫困的作用却毋庸置疑。
小贷公司使民间借贷阳光化。
在小贷公司诞生之前,民间借贷处于无组织、无监管的无序状态,往往伴随着高利贷、暴力清收的身影,且接受民间资金的企业在借款人数达和借款金额到一定数量时又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小贷公司则是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对股东资格和经营条件经严格审查后批准成立的,是被社会承认的合法放款主体。大量的民间资本借道小贷公司这一合法平台从事小额贷款业务,不仅在业务经营越来越正式和规范,而且因为经营成果受法律保护,贷款利率也从高定价走向合理化定价水平。可以说,小贷公司的出现,使得民间借贷从地下走向阳光化,从混沌无序转向规范有序。
(2)经济属性
发展小贷公司是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
中小企业数量众多、经济活力强,在地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2012年4月26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马骏指出,中小企业占中国企业数量的98%以上,为中国新增就业岗位贡献是85%,占据新产品的75%,发明专利的65%,gdp的60%,税收的50%,所以不管是就业、创新还是经济发展都非常重要。但是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都无法从传统商业银行业获得融资,小贷公司因此就成为中小企业在流动性短缺时最为重要、最便捷的融资渠道。小贷公司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流动性,激活了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力,进而有力地促进了地区经济增长。
小贷公司满足企业短期流动性需求。
由于生产、销售或订单季节性波动,突发应急事件,或长期借款的到期归还等各种原因,任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流动性短缺问题。这些流动性问题尽管只是暂时性的,但是如果解决不好,不仅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甚至发生资金链断裂,严重危及企业生存。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银行因垄断性和冗长的审批流程无法适应中小企业随时发生的短期流动性需求。小贷公司则凭借灵活简单的审批流程,成为解决中小企业流动性短缺时的最佳融资渠道。小贷公司也正是因为满足了中小企业短期流动性这一永恒市场需求,从而与银行形成差异化定位,成为现有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小贷行业不仅能获得永续经营,而且富有强大的生命力。
3、小贷公司的经营规制
2008年5月4日,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小贷公司的性质、经营范围、资金来源、贷款利率、客户集中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见表1)。在试点初期,下述规定对指导小贷公司试点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行业快速稳健发展,但是时移世易,目前这些规定已成为小贷公司进一步发展的制度障碍。未来,小贷行业与其中公司的发展空间在于对这些规制的有效规避和合法突破,针对小贷行业的投资商机也正正在于此。
二、小贷行业的发展概况
1、我国小贷行业发展历程
我国小贷行业发展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从最初非政府组织的小额贷款项目到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用贷款,再到小贷公司的商业小额贷款,大体上可以将其分为三个历史阶段。
2、我国小贷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的小贷公司自2005年在部分省萌芽,到2008年开始在全国全面试点成立,已经发展十余年。根据人民银行的统计,到2015年底,全国共成立小贷公司8910家,从业人员11.7万人,实收资本8459.3亿元,贷款余额9411.5亿元,已经形成了不可小视的民间融资规模。
参考行业2005年发展至今,我们认为行业仍处于粗放式发展圈地阶段,行业规模的快速扩大基于庞大的公司数量和持续的增长趋势,同时小贷公司由于种种规定的限制,并没有能够出现一家独大的情况,各省市均呈现诸侯割据的局面。小贷行业的公司数量与从业人员保持着逐年递增的态势,公司数量从2011年的4282增加至15年的8910家,而从业人员也从4.7万人增加到15年底的11.73万人。人均年放贷规模也靠近千万水平。
小贷行业的贷款余额和实收资本在2011年迅猛发展,同比增长98.21%和89.88%,而在2015年由于经济的下行,行业普遍惜贷,小贷公司的实收资本虽有小幅增加176.23亿元,贷款余额却同比下降0.09%,但从过去发展的6年来看,贷款余额和实收资本的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9.72%和29.65%。随着惠普金融的普及和小贷公司自身的制度规范的完善,行业的未来发展潜力值得期待。
从放贷情况的地利角度结合贷款余额排名来看,江苏省的贷款余额达到1060.75亿元,具有636家机构,居全国首位,也是全国唯一一个贷款余额超过千亿元的省份,其次是辽宁和河北。考虑到广东、浙江等省份的民俗,其民间借贷风气的盛行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小贷行业在其地区的发展。未来,随着小额借贷的阳光化、正规化,广东、浙江地区的小贷行业发展将有望逐渐挤占民间借贷市场空间,迎来爆发式增长。
3、我国小贷行业盈利模式
经过八年的试点,小贷公司通过不断摸索,从混沌无序的经营状态开始走向规范有序的经营模式,小贷行业内部已经出现明显分化。能够迅速找准市场定位、摸索出独特经营模式的小贷款公司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和市场利基,为股东创造出丰厚的利润;而那些客户定位不清晰、粗放经营的小贷公司正面临着经营亏损。
类银行模式。重点发展大中型企业客户,以信贷管控行业如房地产、融资平台和产能过剩等行业为主,其中不乏优质企业客户,为发展类银行模式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但是抗风险能力差:一两笔不良贷款就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来自小贷协会的数据显示,类银行模式的小贷公司坏账率,是小额信贷模式的4-5倍,可高达15%;竞争力不如商业银行:对于优质大客户的竞争远不如大型商业银行。
供应链金融模式。专注某一行业、某一产业、某一供应链或者某一领域,专门为行业或市场上下游企业的应收应付账款做供应链贷款的模式。却也大大限制了公司业务规模的拓展和过于依赖某一行业的发展。
助贷模式。银行向小贷公司提供一定量的配套资金池,小贷公司通过向银行提供客户并收取一定手续费或财务费用的方式获取收益的模式。由于客户小而分散,开展业务就需设立大量的营业网点和聘用大量的信贷人员,大大加重公司财务成本。
金控联动模式。以担保、租赁、保理、产业基金和小贷公司等类金融控股集团相互配合联动的模式。既充分发挥各地的优势资源,又实现跨区经营和跨区资源整合的一种新型小额贷款组织形式。
互联网模式。通过众多的电商网店客户,运用大数据对客户群的资金需求、信誉状况、还款能力作综合的评估分析,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发放多少贷款,以什么价格发放贷款。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可以迅速的进行客户信用的评级而提高小贷业务的灵活反应能力。
4、小贷公司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小贷公司的快速发展,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了积极作用,小贷企业已成为银行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但行业的发展面临着三大突出问题,包括资金来源单一且不易获得,快速灵活反应与风险控制之间的冲突和身份不明确等。问题有效解决与否,将会关系到小贷公司的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错误倾向的发展,对于小贷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1)资金来源单一且不易
08年《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小贷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这项规定明确银行是小贷公司唯一的外部资金来源,限制了保险、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进入小贷行业。指导意见还规定,小贷公司从商行获得的杠杆最高为1.5,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小贷公司都难以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支持。以金融相对发达的广东省为例,2012年末,共270家小贷公司,注册资本308亿元,仅52家小贷公司获得银行机构融资,占比仅为19%;融资金额29亿元,融资余额仅为注册资本的9.4%,远低于规定的50%上限。如何用足杠杆成为公司突破发展、脱颖而出的重要问题。
(2)风控与业务快速灵活的冲突
小贷公司主要提供中小企业在流动性短缺时的临时贷款,而这种需求往往是突发而至的,具有临时性和应急性的特点。这样就必须要求小贷公司的业务流程简洁、贷款手续简单、业务反应快速灵活,绝大部分小贷公司的标语为“最迟一天放款”或者更短。但是,小贷公司在做出快速灵活反应时,容易陷入尽职调查走过场、信贷审批走形式等误区,导致在对客户的信息了解不全面时就实施放款,信贷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机制形同虚设,导致大量坏账的产生,危及公司的营运发展。如何快速的了解客户并管控好风险并获取稳定的风险收益成为公司发展的核心问题。
(3)身份不明确、赋税过重
《指导意见》中规定小贷公司是不吸收存款、只发放贷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贷公司以工商企业之名进行金融业务操作,引起这一身份,对于针对一些金融机构的补贴无法享受,例如融资无法用shibor加点、无法进行固定资产抵押贷款;不明确的身份导致多个监管机构:省级人民政府、银监会、公安部和人民银行,加大公司的政策成本;承担的税负主要包括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其中营业税以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约占利息收入的5.86%,企业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15%交纳,股东进行分红时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风险准备金也不能在税前提取,相比较而言,村镇银行和农信社所得税全部免除,只需缴纳3%的营业税。未来行业身份的确认和税费的减免将直接刺激行业跨越式发展和roe的增厚。
5、小额贷款高定价的原因分析
市场一直存在误解:小贷公司开展小额贷款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中小企业这些弱势群体,但又向他们收取远高于一般商业银行的利率。不合理、乱收费、高利贷等标签随之而来,严重影响小贷行业的名誉。市场化利率定价理论、各国小额信贷发展实践和我国的小贷行业规模利润变化情况均证明,小贷公司实行目前水平的高定价是合理的。
理论依据:小贷公司的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完全体现市场化定价的原则。目前,小贷公司的贷款定价基本参照银行的成本加成贷款定价方法:
贷款利率=资金成本 运营成本 风险补偿 预期利润水平。
资金成本:以当期银行一年贷款利率上浮50%计,即4.35%*(1 50%)=6.525%
营运成本:据调查,小贷公司运营成本约为3-4%,取3.5%;
风险补偿:小额贷款对象的性质导致风险补偿主要为信用风险补偿,参考城商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溢价主要为基准利率上浮40-60%,大约为1.74-2.61%,取2.5%;
预期利润水平:3.5%
那么总贷款利率则约为:6.5% 3.5% 2.5 3.5%=16%,仍低于民间贷款利率上限的17.4%。
注:法律规定民间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
实践依据:世界各地所有成功的小额贷款机构,其取得成功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就是有着远高于一般银行的利率。
从理论和实践依据来看,小额贷款的高定价是合理的,而临时缺少流动性的中小企业等不及银行冗长的审批手续或者不具备贷款资格,而小额贷款的存在可以帮助其度过难关,且中小企业的利润是可以覆盖这临时、短期的较高利息贷款,但是小额贷款的平均定价应低于中小企业的整体利润率水平。
三、小贷行业催化剂和市场空间
1、瓶颈突破的探索
行业发展进程中,小贷公司和监管机构围绕行业发展问题及瓶颈持续进行着积极探索。随着小贷公司金融机构身份的逐步确立,其市场地位和社会地位将能够进一步提升;随着资本的逐渐充实与多元和大数据革命带来的全新颠覆性的商业模式,解决小贷行业自身面临的矛盾和冲突的思路将更加开阔,围绕小贷行业的投资商机也可就此展开。
(1)资本逐渐充实,补充更加多元:
社会资本的进入。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于流动性收紧向小贷公司收紧“闸门”之时,一些社会资本却从迅速成长的小额贷款领域发现了商机,也为破解小贷公司融资困境进行了有益探索。
登陆资本市场。越来越多的小贷公司为了拓宽资金来源进入资本市场,其多元化融资大门开启,这将利好小额贷款行业发展。
截至目前,新三板共有46家小贷公司在新三板挂牌上市。金融相对发达且小贷政策支持力度较大的广东已有27家小贷公司通过发行私募债,融资近33亿元;有44家小贷公司在新三板上市。小贷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可以增加其资金来源的渠道,通过发行债券、定增和并购重组增加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2)大数据革命带来的全新颠覆性的商业模式:
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可以让信用变为财富,以阿里小贷和京东小贷为代表的小贷公司“互联网 ”模式可以突破地域限制,面向更广泛借贷人群,从而提升金融的服务能力,用更加透明的贷款利率和更加便捷的操作流程来吸引客户,而且也基于互联网数据的齐全、快速获得便于公司建立大数据信用征信系统,大大加强小贷公司的风险控制,有利于于公司做大做强。从线上获取客户资源,配以有效的线下风控尽调来开展业务,也可以和规范有实力的网贷平台合作,对平台推荐的客户发放贷款。随着大数据的不断整合和完善,必将给普惠性小额贷款的发展带来机遇。
降低成本,提高放贷速度:信贷业务中引入大数据的核心优势在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贷款业务成本,进而可以在线上申请、审批和放贷,打造更加便捷的小额贷款。
提供更加完善的风控系统:大数据与风控系统的结合,风险管理从依赖人力转变为依靠电子系统,监控企业的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和交易数据,以现有的数据支持,进行客户的分析与筛选,对客户的资产负债、信用评级、交易支付还款习惯和纳税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计算动态违约率和损失率,从而加强风险控制能力。
创造新的沟通手段和营销渠道: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的支持,可以分析客户的消费习惯、倾向和性格特征爱好,从而找出客户的贷款需求,变被动营销为主动营销,为其量身定做贷款计划,全方位的满足其贷款需求。主动营销模式的开拓将极大的增加贷款的成功率和优质信贷数量。
2、小贷行业的杠杆展望
08年《指导意见》规定,小贷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杠杆的限制极大的阻碍了小贷公司贷款规模和营业收入的增加,仅靠核心资本的放贷能力,远不能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很多省金融办有条件的放开了小贷公司的杠杆限制,例如福建省规定:对部分运行情况良好、合规经营符合相关机关指定的评估准则的小贷公司,杠杆比率最高可达2倍;小贷行业最为发达的苏州地区金融办规定:融入资金余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上限为2.5倍。2014年6月3日,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起草的《小贷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省级地方政府层面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小贷公司从银行融资的杠杆率限制被解除。若小贷公司的杠杆解除“天花板”的限制,假设小贷行业的杠杆比率为2倍,以2015年的实收资本为8459.29亿元计算,则小贷行业的贷款余额将达到16918.58亿元,将极大地增加行业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
小贷行业的融资上限为50%,但历年的融资比例从未达到过50%,基本上在15%上下徘徊且近年呈现下降趋势。我们认为由于小贷公司主要的资产为市场所低估估值的小额贷款,且实物资产缺乏,难以从银行大量融资,因此杠杆空间难以用足。但是小额贷款作为传统大型金融行业的重要补充,对于中小微企业和农村金融的发展至关重要,而杠杆远远低于其他行业,我们预计未来配套的法规政策必将适当倾斜,以配套支持小贷行业快速发展的国情需要。
3、行业催化剂与公司催化剂分析
小额贷款行业作为中小微企业和农村金融的支持行业,小额信贷的发展,国家政策和法律扶持所要发挥的作用必不可少,而且在政策扶持的前提下,小贷公司自身技术的突破也至关重要。国家政策、技术革新和比较优势即将催化一个无限潜力的小贷行业和无数为中小企业、农村提供支持的优质小贷公司。
(1)政策催化剂
在当前经济转型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业”的背景下,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三农”问题,早已成为一种鲜明的政策导向。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6年1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首次从国家层面确立普惠金融的实施战略,扩大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而小额贷款的对象的广泛和分散正在贯彻落实普惠金融的宗旨。
行业的性质导致小贷的发展与政策支持力度密不可分,国家政策的放开和支持是小贷行业爆发式发展的强型催化剂。而小贷对于经济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未来政策的倾斜可期。
“三农”小额贷款的政策支持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其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长起着重要支持作用。发展农村经济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事实上,资金的缺乏一直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农户融资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农户融资难依然是不争的事实,“三农”工作始终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须臾不可松懈,政策将会不断加大对于“三农”融资的问题的支持力度,而作为“三农”最重要融资工具之一的小额贷款将会获得更大的税收、融资渠道和财政贴息等一系列的支持,支撑小贷行业跨越式发展,同时顺利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达到双赢的局面。
融资渠道
融资来源的单一是小贷行业发展最大的瓶颈,影响小贷公司的放贷规模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所以国家政策一直在慢慢放开小贷融资渠道:如之前陈述的社会资本的进入、借助资本市场的措施都缓解了小贷公司的融资压力,一定程度上开辟了对接资本市场的渠道。
2014年5月初,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下发《小贷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拓宽融资渠道上和2008年的试点意见相比有很大的进步:没有对小贷公司的杠杆率或银行部门等借贷渠道作限制,给行业注入一剂强心剂。《小微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虽然至今还未正式出台,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必会放开此前对小贷行业融资渠道的种种限制,在政策的催化下,小贷公司可以商业银行贷款、发行私募债、资产证券化、向股东定向借款、同业拆借及再贷款业务、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和外资进入等方式进行融资创新。一旦新管理办法的出台,小贷公司通过如此丰富的融资渠道,融资成本的降低、公司规模最大形成行业龙头,将会极大的催化小贷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应在此阶段把握机会,提前布局抢占市场。
身份的确认、减负的刺激
2008年5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小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将小贷公司定位为一种特殊的企业法人。但在2009年12月,央行发布《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小贷公司的编码为金融机构二级分类码z-其他,然而小贷公司并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在法律上其称不上金融机构;2013年1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小贷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规定其性质为非公众、非存款类小型金融机构。”这是国内首次由政府正式文件将小贷公司“正名”为金融机构;2013年11月08日,《上海证券报》报道,国家已原则同意将小贷公司纳入为金融机构的范畴,财政部、国税局、银监会及相关部门近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调研,将正式为小贷公司正名。小贷公司将可能由各地方政府归为“农村金融机构”,参照各地农村信用社的监管方式。一旦小贷公司金融机构的身份得以确认,可以比照其他金融机构大幅降低税负,营业税将由目前的5%降低至3%,企业所得税将从目前的25%降低至15%,促使行业逐步有序降低贷款利率,让利客户,而行业也可更加健康持续发展。税负的减轻将刺激行业跨越式发展和增厚公司净利润。
业务的多元化
08年的《指导意见》规定小贷公司只被允许办理各种小额贷款,而14年的《小贷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小贷公司以贷款业务为主的同时涉足一些中间业务,包括担保、代理销售、股票、债券交易、企业财务顾问、代理销售、票据贴现等。我们推测经营业务的扩大无疑会增加小贷公司的收入来源,缓解资金压力,推动小贷公司不断朝着专业化、正规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提高小贷公司的经营效率。
(2)技术革新催化剂-构建小贷大数据平台
对小贷公司而言,效率的提升至关重要。保持财务可持续性既符合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要求,也是小贷公司生存的基本保证。大数据的降低成本、更完善的风控系统和转变营销手段等优点,使其成为小贷公司自身激发行业跨越式发展的催化剂。阿里小贷管理层称,该公司已实现单笔信贷成本2.3元、客户3分钟获贷、不良率低于1%。据了解,实现这些看似“玄乎”的指标,关键在于借助数据分析工具。
整合现有小贷公司数据库。小贷行业具有网点多、分布广的优势,每个网点都是一个数据采集点,储存了大量可用的客户数据资源。每个小贷公司接入大数据平台,共享现有客户的信用数据和行为数据,并进行相应的数据分析。多渠道收集整合客户的消费行为信息、偏好信息,实现数据分析的多维化,为大数据系统在信息对称且完全的背景下进行定价、客户分析、风险分析、产品分析、营销支持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加速跨界合作,构建全面大平台。系统可以加强与互联电网商的跨界合作,获取大量的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社交、生活数据,并与自身系统数据相结合,全面整合客户有效信息,使客户信息更加透明化,更加全面地掌握客户的新动态,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另外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利用征信系统完整、丰富的信用系统,据此有效建立小额贷款客户评级机制,实现小额贷款业务的快速灵活、精准定位,提升贷款决策的可靠性。
加强信贷链条与大数据的融合。线上数据与小额贷业务链条的融合是未来大势所趋,系统可以利用小贷线下网点众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将大数据融入到普惠金融和小额贷款业务链条中,依靠大数据平台的计算、处理,以数据分析结果为依据,全面实现小额贷款业务流程以及风险管理的标准化。
我们认为大数据平台的建立将促使线上小贷的快速发展;也将促使我国小贷公司追赶美国kabbage平台以“7分钟放款”的放贷速度,kabbage以超速放款闻名世界,之所以能做到这么快,恰恰就在于它独特的大数据信用评级系统。资金临时周转有问题的公司或者个人将更加倾向于可快速获得贷款的公司;大数据平台的建立也势必弥补小贷行业风险控制的短板。未来大数据平台的构建将极大的提高贷款的效率、降低行业的风险和缺乏流动性客户的依赖和忠诚度,行业的潜力不可估量。
(3)比较优势催化剂
p2p频爆雷引致的小贷优势
百亿级p2p平台频频爆雷。继4月6日中晋资产涉嫌违法被查不到20天,21日又曝出望洲集团董事长杨卫国卷款10亿跑路,涉理财金额达22亿。从e租宝、鑫琦资产,再到金鹿财行、中晋资产,沪上p2p行业已风声鹤唳。
据第三方网贷资讯平台网贷之家统计,自2011年p2p网贷平台上线以来,截至今年3月,国内累计成立的p2p理财平台达3984家,已有1523家公司倒闭或者跑路,问题平台占比高达38%。种种迹象表明,在监管加强、合规审查,以及p2p退潮的环境下,p2p行业已进入“崩盘”高危季。国务院已开启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财经》记者获悉,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重头戏在p2p,为期一年。当日,国务院批复并印发与整治工作配套的相关文件。据悉,文件由央行牵头、十余个部委参与起草,实行“负面清单”,计划于2017年3月底完成。小贷平台是经过工商局注册和各个机构监管的正规企业,比较p2p乱象丛生的平台,小贷公司更为规范和可靠。p2p进入“崩盘”的高危季节,个人或者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转而走向小贷平台,我们确信小贷公司的贷款需求将以几何倍数增长。
民间借贷走向规范的小额贷款
民间借贷是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的一种信用行为,泛指存在于民间的企业、个人之间为解决资金需求而发生的资金借贷行为,在正规金融服务空间收缩的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较为活跃,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生存空间。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范、约束,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高息集资”现象,冲击了经济金融发展的正常秩序,存在着较大的隐形风险和危害。
4月14日上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该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15年,该院受理民间借贷案1985件,比前一年增加807件,比增68.5%,涉案标的金额逾15亿元。该院相关负责人分析,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呈现出放贷主体多元、“职业放贷人”增多、高息借款普遍、涉案标的金额持续飙升等特点。部分出借人缺乏法律知识和防控能力,借款人诚信意识缺失,成为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
4、小贷的市场空间和利基空间
小额贷款的市场空间巨大,据人民银行的统计,到2015年底,全国共成立小贷公司8910家,从业人员11.7万人,实收资本8459.3亿元,贷款余额9411.5亿元,贷款额即将突破万亿大关,过去6年中,小额贷款余额的cagr为29.72%,我们保守将贷款余额以30%的增长率逐年发展,到2020年,小贷的市场空间会达到34944.28亿元的巨大规模,是2015年全国gdp总量5.16%的惊人容量。而用我们测算小贷成本时所预测3.5%的利润率,行业每年的利基空间高达1223.05亿元,在行业发展过程中,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未来是必定是更少量的小贷公司瓜分千亿的利基空间。
当我们考虑到未来政策放开、技术革新和比较优势的猛烈催化剂的刺激下,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30%,小贷的市场空间和行业总体利润额将不可估量。
在我国金融改革进入攻坚期,乘借三中全会东风,扩大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构建实体经济与小贷行业共同发展的新型局面,开创普惠金融升级版,在新经济发展的领域中,率先抢占份额并牢牢站稳市场。小贷公司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补充,其服务小微企业的功能不可替代,小贷行业不会沉寂,相反,做好自身的定位与市场细分,这个行业还是一片蓝海、必会迎来春天
风险提示:行业政策低于预期,经济下滑导致小额贷款行业信贷风险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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