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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p2p备案验收开启: 银行存管需上线、备案后三年内不转让股权
发布时间:2018-04-23 点击率:3522
来源: 经济观察网
3月30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举办了第八期"广州互联网金融机构高管培训",广州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已开启,网贷机构从3月30日起可向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验收,最迟的申请验收时间不能晚于4月25日,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放弃申请验收及备案资格,其中明确了银行存管系统需上线才予以验收通过、获得备案登记后三年内不转让股权的承诺函等相关重要问题。一位现场参会的律师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广州审核很严,4月25日是大限,在这之前需要提交自评报告、相关专项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测评报告,而且要整改的问题例如大标提前还款、债权转让等都要在“大限”之前整改好,否则备案通过的机率很低。经济观察网记者询问多位深圳、北京等地多位网贷机构人士,均表示暂未收到申请验收的通知,广州备案的步伐走的很前。
广州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在对《广州市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方案》进行宣讲时表示,对于网贷监管规定未明确的行为,将按资金来去穿透式界定业务实质,严格把关,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备案一家,没有数量上的要求与限制。
在资金银行存管问题上明确网贷机构应上线银行存管才予以验收通过,且存管银行应在银监会银行存管"白名单"内,而不是仅凭与银行签订得资金存管协议。对于合作的存管银行不在银监会的白名单内,来不急整改的问题,广州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在培训时表示,广州市主管部门将给予了6个月(白名单公布之日起)的整改过渡期。
另外,为了更好杜绝网贷机构备案后"买卖壳"炒牌乱象,广州市鼓励网贷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提交在整改验收合格及获得备案登记后三年内不转让股权的承诺函。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广州网贷机构的验收申请资料中,除了需提交自评报告,相关专项审计报告等外,为了预防、妥善处置和化解未通过验收网贷机构后期风险或网贷机构验收备案后发生涉众事件等风险,还需提交风险应急方案,对风险发生时,"如何做好投资者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挤兑涉众事件" 、"应急还款通道" 、"未到期的资产处置"等问题作出安排。
据了解,广州市已成立4个整改验收工作小组,采取"申请资料全面审核 现场全覆盖、有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对网贷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同时还将现场核查账务系统、资金流水、融资项目真实性、抽查借贷合同、暗访检查违规线下营销和违规宣传行为、产品合规性调查等手段,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查实查透问题,严防"带病"通过验收。在验收流程上,将分4个步骤进行:1.网贷机构自评并申请验收;2、网贷机构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审核;3、市验收工作小组初验;4、市验收专责小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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