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首提“金融信贷”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
发布时间:2018-01-29 点击率:1508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盘和林
金融反腐继续,中央纪委提出聚焦于金融信贷,为十九大后首次。1月13日,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发布:“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
金融信贷作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的四大问题之一,被首次列举出来,被认为指向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引发业界高度关注。
笔者认为,金融行业存在资产高波动性、高流动性、高信息不对称性,决定了金融腐败行为的隐蔽性和冒险性,更重要的是它还具有高危害性,不同于普通腐败,一国的金融腐败行为还会危及金融安全,进而引发局部金融危机,严重的还引发区域性甚至系统性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是打击金融腐败的重要目标,也是这次中纪委首次把“金融信贷”作为重点领域的深意。
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成为当前最高层关注的内容之一。领导人反复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把住发展大势。
大量案例说明,要防范金融风险,必须遏制金融腐败。金融机构的风险具有较强的传染性、放大性、内在脆弱性,例如商业银行发生挤兑风波危害的有可能不只是一家银行,往往会传导到其他金融机构及其他行业,这与一般的工商企业有着本质差异。
总体看,中国金融形势是良好的,金融风险是可控的。但近年来一系列金融反腐案例也在警示我们,金融部门监管层和金融机构管理层“监守自盗”的腐败行为,是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隐患。
例如,2017年12月,中国银监会对2016年末的侨兴债与广发行萝卜章一事进行重罚,事涉2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56名从业人员,罚没金额逾20亿元。巨额罚没金额背后是惊人的涉案金额——根据银监会公布,涉案总金额约120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约100亿元,主要用于掩盖广发行惠州分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和经营损失。
此事还暴露出“监守自盗”所带来的巨大金融风险。银监会方面如是称: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牵涉机构众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为近几年罕见。
具体到“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也是金融腐败高发、大案要案集中的行业,也就是中纪委公报中所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其原因主要有:商业银行主要经营公众的金融资源,内部制度及外部监管机制尚有不成熟的地方,世界各国都高度关注商业银行的运作;商业银行是配置资金资本的核心部门,规模大、业务全,几乎渗透到个人、企业等社会经济的每一个层面。而中国信贷是并未完全市场化,是一种稀缺资源,企业贷款、房贷等业务的审批、定价环节,都存在腐败的风险点。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但是金融腐败如寻租行为,必然会导致金融资源的错配,个人私利必然导致金融宗旨、公共价值的偏离。例如民间融资成本非常高,银行信贷相对低廉,市场各方对银行贷款需求量很大,往往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容易滋生廉洁风险,寻租行为使得资金往租金较高的房地产等流动,而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获得贷款非常困难。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强调,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好金融系统领导班子,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因此,中纪委首提“金融信贷”,聚焦金融信贷领域的腐败问题,特别提到关键环节,其意义重大,必将对金融安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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