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助贷一刀切:第三方平台仅能收集用户资料
发布时间:2017-12-29 点击率:1462
上海对助贷一刀切:第三方平台仅能收集用户资料 -凯发一触即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继监管发文规范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参与现金贷业务后,上海监管部门近日下发《关于规范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简称“《通知》”),针对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等)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的监管细则征求意见。
“近年来,辖内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贷款管理核心业务外包,既违反银监会监管规定,也容易导致外部风险输入银行业体系。”上海监管部门在征求意见稿中指出。
12月初,《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上海《通知》要求,首先,各机构(指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同)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的凯发k8旗舰厅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借款客户资料的收集,但各机构需对借款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管理责任。
其次,各机构需独立完成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工作,不得将客户风险评估、贷前初步审核、贷款档案建档和保管、贷款本息代收代付、不良资产催收等职责委托外包给合作平台完成。
第三,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此外,《通知》严格要求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合作平台提供增信服务以及不良资产代偿、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各机构不得为p2p网络借贷公司提供借款资金;并且各机构通过平台收集个人金融信息前,向客户书面提醒并获得客户同意;要求平台在外包业务终止后,及时销毁因合作业务而获得的个人金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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